原帖由 2pac_shake 于 2008-11-10 18:42 发表 決定了,明天出去把妹去,局對不合你們同流合污~
原帖由 acer77g 于 2008-11-10 18:51 发表 明天把师妹去~
原帖由 acer77g 于 2008-11-10 18:59 发表 总比某些专门诱拐LOLI的怪叔叔好吧
原帖由 修伊 于 2008-11-10 19:03 发表 怪蜀黍啊 就是小2了
原帖由 lm903376 于 2008-11-10 19:40 发表 =。=愿把妹的被怪叔叔xx……留下一生的阴影。
原帖由 shangben48 于 2008-11-10 19:56 发表 小2,明天要擦亮眼镜喽,不要看走眼
原帖由 2pac_shake 于 2008-11-10 20:20 发表 放心~我觸手更毒辣準!錯了是,是出手~
原帖由 shangben48 于 2008-11-10 21:28 发表 看来小2已经进化了,为了满足他无穷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