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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上学途中被精神病人打死 父母索赔1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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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微笑成殇
时间:
2012-10-22 11:06
标题:
男孩上学途中被精神病人打死 父母索赔116万
因情绪激动被搀出法庭的小鹏父亲右二在庭审中进入法庭。
今年5月10日,怀柔区怀柔镇王化村11岁男孩小鹏上学途中,被人用钝器击打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凶手王某当天被警方抓获,因其患有精神分裂症已被关入精神病院。得知唯一的儿子离世,已过不惑之年的父母痛不欲生,遂将王某的弟弟和村委会告上法院,索赔116万余元。怀柔法院近日开庭审理此案。
法庭聚焦
弟弟拒赔自称非监护人
开庭当日,小鹏父母、姥爷等多名亲属走进法庭,与代理人并排坐在原告席上。因小鹏父亲情绪激动,无法平静,庭审前即被人搀扶出去。
面对小鹏亲属的116万余元索赔要求,王某弟弟辩称,自己并非王某的监护人,不同意赔付。“我平时只是给哥哥送饭,生活上照顾些,尽一些兄弟义务。”王某弟弟还表示,自父亲2007年去世后,他曾找到派出所及村委会,说明自己无力监管哥哥,希望将其送到精神病院,此事却一直未得到回复。“我收入不多,没钱送他去精神病院。我哥1987年被诊断出患有精神分裂症,由于失恋想不开才得的病,几句话过不去,就拿刀砍人,我都被他追过,警察为他都来好几次。父亲走后,我和他就更无法交流了,还不如和小鹏说的话多呢,真没想到小鹏会被他砸死。”
村委会称此案与己无关
“什么都别说了!还我儿子”。就在此时,小鹏父亲突然进入法庭,大声喊叫,法官不得不维持秩序。数分钟后,小鹏父亲终于平静下来,脸上却多了两行泪。
村委会治保主任表示,王某是五保户,患有精神分裂症,其享受的国家待遇都由弟弟代领,王某的监护人是其弟弟,因此此案跟村委会无关,村委会不应承担任何责任。至于王某弟弟所说曾要求把哥哥送到精神病院一事,村治保主任说自己接手村里安保工作两年多,并不了解这一情况,“我知道王某精神不太好,但没想到他会把别人家孩子打死。之前他多次惊动110的情况,我也不清楚。”本案当庭未宣判。
记者回访
“大人小孩都不敢搭理他”
庭后,小鹏父亲向记者讲述,他与妻子离婚后,孩子一直自己带,平日靠给人打短工度日。出事当天,儿子刚跟他要了两元钱说买冰棍,便上学去了,结果再也没回来,“我听人说,当时他和好几个孩子在一块儿,其他孩子全跑了,他落在后面被拉住了……”
为了解事发经过,记者多方打探,终于在王华村南找到事发地点。这里西侧一片绿油油的田地,东面是一家幼儿园,午后的阳光洒在石板路上,让这条去往小鹏学校的必经之路相当安宁祥和,但就在数月前的一天中午,11岁的小鹏命丧路边。
如今说起那天的惨事,附近村民还是一脸惊恐。村民杨先生回忆道,“出事时,我正在家里看电视,也没听到什么动静,随后听到警笛,出去看才知道是一孩子被打倒在路边,当时孩子脸上全是血。孩子父亲赶来后,看了孩子一眼就瘫了……”
随后在数名村民的指引下,记者找到了200米外的王某住处(上图)。这处院子已破败不堪,院内布满杂草和垃圾,树叶遮挡住大部分阳光,窗户上没有一块完整的玻璃。村民表示,附近所有人家的门都被“疯子”王某砸过,“他终日就穿一身棉袄,到处捡垃圾吃,你给他吃的他也不要,说怕有毒。不知道他遇到过什么事,他爸在时好些,现在老人一走,他的病就更严重了。我们这里大人小孩都不敢搭理他,生怕他犯病……”对于村里是否有人来照看他,村民表示,“谁管他呀,2008年曾被送到精神病院,但过几个月又放回来了。”
晨报记者 李庭煊 文并摄
(北京晨报 李庭煊 文并)
我觉得判的这数字都没啥用,别人又还不起..
作者:
bblong002
时间:
2012-10-23 03:37
哎,我佛慈悲,愿那个可怜的BOY早日去西方极乐净土。
那儿没有精神病人。
作者:
涉藏
时间:
2012-10-23 09:55
可怜啊,一方死了孩子,一方赔不起……
作者:
eXie
时间:
2012-10-24 14:12
我只想说这绝对是人品不好啊
作者:
geforce66g
时间:
2012-10-26 10:52
默哀。。希望以后这类事情能少些
作者:
远飞の心
时间:
2012-10-31 19:39
精神病吗? 真可怕 杀了人还不用被判死刑.
作者:
熏罩姐
时间:
2012-11-03 20:29
精神病太可怕了,作为监护人责任最大,不要让这种人乱跑
作者:
Stellarxiela
时间:
2012-11-03 21:23
记得买保险啊……
作者:
geforce66g
时间:
2012-11-05 09:38
这个家属应该是没有责任的 我个人认为的
作者:
sabernds
时间:
2012-11-05 12:28
有精神病还有不看护好,让他乱跑,哎
作者:
⑨⑨⑨
时间:
2012-11-16 17:57
精神病可以说是免死金牌了么。。
作者:
魑魅魍魎
时间:
2012-11-16 18:06
精神病人本來就是一顆不定時炸彈
若發作 隨時都能搞出人命 如非必要 最好別靠近對方 還有不要刺激病患
116萬...最多把對象逼入窮籍而已....
作者:
魑魅魍魎
时间:
2012-11-16 18:07
引用:
原帖由
⑨⑨⑨
于 2012-11-16 17:57 发表
精神病可以说是免死金牌了么。。
一般而言 是這樣沒錯 被法律保護著...
作者:
phelex002
时间:
2012-11-16 21:09
我曾经听过,有人犯凶杀罪,最后因为通过精神病院那方拿到精神病证明而逃过法律制裁,不知可有此事。
作者:
魑魅魍魎
时间:
2012-11-16 21:36
嘛~
一般上 殺人犯的辯護律師都會儘量從精神狀態下手 以力求逃過死罪就是
以上 不負責任發言....逃~
作者:
phelex002
时间:
2012-11-16 21:54
这个……我从电视剧里看过!特别是港台的
作者:
魑魅魍魎
时间:
2012-11-16 23:00
現實中也是這樣啊...之前轟動大陸的某事件 就算不看政治的你也該曉得一點吧= ="
作者:
ArchVame
时间:
2012-11-19 01:50
点背也没办法,这种事碰上就倒霉。
作者:
yuanjiaqi1
时间:
2012-11-22 10:57
这……孩子太悲剧了,人品没攒好
作者:
magician
时间:
2012-11-23 12:28
其他孩子全跑了?
让我想起一个故事,说被熊追的时候,不一定需要跑得比熊快,只要比最慢的那个人快就可以。。
作者:
btmanojt
时间:
2012-11-23 16:53
不是吧。。这样就太可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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