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phelex002 于 2016-06-06 11:36 发表
看自己自觉
人们自己觉得法律常识不够,主动去了解,而不是直接口出狂言
这样的人会越来越多
我持相反意見
看看bbl自身 直接狂言可能性高
另外 主動了解法律常識 我覺得一般人根本沒必要 最多是了解常識 而非法律常識
更甚是 一些類似居協啥之類的 因警辦案常時需他們帶路之類的(當地人會比他們更熟悉) 自認自己擁有法律常識
某件事差點讓我笑掉大牙:不可隨便拍人肖像 犯法的←這樣全球的記者豈非天天犯法= =
人們只有在有需要時 才會主動去了解法律而已
除非是該條法律具有爭議存在 這才會讓人主動/不得不去了解牠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