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她拿着一兜苹果,就开玩笑说能不能给一个,她顺手拿起一个递给我,我还没有来得及说谢谢,突然跑过来两个学校政教处的老师,问我们在干什么,问完又跑开了。”
何帅离校后的第三天,学校政教处在宣传栏里出了一份布告:查高三(2)班学生何帅与高三(3)班小聂发生男女不正常交往,依据学校《学生管理奖惩条例》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以上两位学生取消在校学习资格,责令转学之处分。并在全校进行广播通告两遍。
记者在夏邑县第一高级中学分校网站上看到,在该校公布的《夏邑一高分校学生违纪惩处条例》中,有这么两条规定:一是对在学校内玩手机、MP3等娱乐工具者,给予记大过处分;二是男女生之间在校内外不正常交往、牵手搭背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http://news.sohu.com/20081126/n26084947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