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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3D<三国演义>整年只拍一集 导演制片谁过错?

3D<三国演义>整年只拍一集 导演制片谁过错?

国家一级导演王扶林执导动画剧《三国演义》,竟然惹上了麻烦。影视公司以未完成动画剧《三国演义》导演工作为由将王扶林告上法院,要求返还片酬58.2万元。王扶林对此提出反诉。13日,记者获悉,石景山法院酌定王扶林实际履行了该剧50集制作过程约50%的总导演工作量,判决王扶林返还15万元。

    原告北京银河长兴影视文化传播公司诉称,2006年11月26日,公司聘请王扶林为动画剧《三国演义》总导演,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王扶林在2006年11月26日至2007年10月31日期间完成《三国演义》50集的执导任务,每集的报酬为1.8万元,总报酬为90万元。原告公司称,在合同签订后,该公司支付给王扶林60万元,但是,王扶林直至2007年10月31日才执导完成一集动画剧,公司要求王扶林返还582000元。

    王扶林辩称,自己作为总导演,负责该片在艺术方面的执导,但并非该片制作的负责人,无义务为原告提供成片后的工作成果。王扶林称,自己尽职尽责完成《三国演义》动画剧50集的执导任务,原告应当继续给付其余价款。

    审理此案的张鹏法官说,由于银河长兴公司未提供相应证据,故王扶林不存在因主观过错而怠于履行总导演职责,王扶林应当按照实际提供的劳动量取得相应的报酬。法院认定,酌定王扶林实际履行了该剧约50%的总导演工作量,由于王扶林现已取得的价款已经超出应得对价,因此王扶林应当返还相应的合同款项。据了解,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儿子回应:判决很玩笑,让它过去算了

     14日,王扶林之子,著名制片人王小京在博客中对本案判决结果做出回应。博客全文如下:

    我父亲王扶林参与拍摄的三维动画《三国演义》官司终于了结,法院各打50大板,让总导演退回制片方50%预付金。这个判决结果双方都决定不上诉,其实是诉方偷着乐了,因为他们意外的拿到这一笔预付金的返还。法院对影视拍摄行业的知识极度缺乏,造成这种可笑的判决,三年了,我父亲只是不想再牵扯这件事了,告诉律师不上诉了。

    我从事电视行业工作20多年,做制片人行当15年,作品包括《我爱我家》《闲人马大姐》《东北一家人》《新72家房客》《地下交通站》等1000多集电视剧,电视剧制作中的导演和制片方的关系,我是太有发言权了,按普通人的理解来说,这是一种个人和单位之间的雇佣关系。导演的责任是艺术上的,也就是片子拍的好或坏是应该由导演来负责的,而片子拍没拍,或拍没拍完,这是制片方的责任。三维动画《三国演义》拍了一集,那是制作完成1集,大量的前期和剧本工作(总导演的工作),已经做完,总导演不可能去画画,那是动画导演的任务。

    其实纠结官司的具体因果没多大意思,明眼人一看一个准备拿出几千万上亿元资金拍摄三维动画巨制的制片方,怎末会为几十万的预付金和著名导演打官司?我是无法理解的,先看看制片方有多少银子来拍摄吧,这只有制片方会计和老总知道了。关键问题在为什麽只完成一集?是导演罢工不干了?动画导演可以接着干啊?或者另请导演,开除原导演,接着制作啊?显然都是否定的,那就只能理解没有这金刚钻吧,动画片的金刚钻就是资金!

    我父亲是中国第一代电视剧导演,他的人品和敬业精神,行内无所不知,否则不可能拍出家喻户晓的,从中国第一部电视连续剧《敌营十八年》,到古典名著《红楼梦》再到《三国演义》。

    石景山法院这个判决很玩笑,让它过去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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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cer77g 雪の露 +1 2009-12-16 18:01
悲剧了吧...中国拍2次元的东西顶多是哄小孩罢了.....
我不知道是导演没做好呢,还是剧组的效率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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