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勾結有很多方式 基本上不可能只是一方人馬就能做到
應該說 這種做法很容易被抓包 太明顯 這是在你自我理解的範圍內
要欺騙國有庫存(可以是物件或公款)
大多數官為代表招攬商 通過公開競標(私底下怎麼做 沒人知) 這樣就有一個名目
公然將國庫據為已有 一定會存在一個商(另一方的勾結)的管道 比較容易魚目混珠 免惹人起疑
(以天朝的例子 基本是公開式(某方面看待的話 為什麼說公務員是鐵飯碗就是這麼回事 不過當下打老虎的情形嘛.....) 官官勾結 不同於一般的官商勾結)
另一種普邊見的是逃税
不少物品 比如菸酒之類 抽稅都是N百%
商申報商品時 與相關的官勾結 換掉申報商品的種類 被抽個可能不到50%的稅 物品當然還是抽稅後的高價販賣 賺取這樣的差額
私底下給予官通融費等之類的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