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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水] 特意发帖纪念已经消失半年的鬼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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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blong002 于 2016-04-19 13:32 发表


== 你那边是政客互相扯皮才会这样。

隐藏海外资产谁不会啊。但起码有个法律可依。

不像我这边根本就无须公开,还说什么兼政根本没有说服力好不…… ...
兼政的含义指什么?商政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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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blong002 于 2016-04-20 07:57 发表


--打错。应该是廉政,廉洁的政治的简称,一般就是指不接受金钱行贿的官员吧……

不过有可能么,在这个金钱和商人控制一切的时代……
人只要有贪恋 就不会有终结的一天 这样
何况没有商业利益如何形成交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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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blong002 于 2016-04-21 07:42 发表


== 没有商业利益的话则是人个性问题了。毕竟有的人不为钱只为自己痛快……比如美国的连环杀手……

根本查不出凶手和受害者之间有恩怨和金钱上的冲突,也没有感情上的原因。纯粹只是因为受害者运气不好,
正好在这个时间 ...
那不过是随机杀人而已
跟台湾郑捷事件一样而已 后者单纯想死却没勇气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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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blong002 于 2016-04-22 07:30 发表


== 我们这边也有一个大学生杀室友案。杀人动机据说理由是想死但不敢自杀,所以杀了室友谋求死刑……
真是现实比小说还要离奇……

今天看新闻,挪威于特岛大屠杀凶手布雷维克控告挪威政府施行“不人道待遇”,竟然胜诉了 ...
好 看完相关的新闻
法律的判决是依照法律的模式下判的 少了人性化(也不能说订制法律时没有考虑到这点)或者说人性观点 现实而言 它是错误 法律而言 它是正确的
这种模糊地带不管哪个国家法律都会有
像我这边 强奸犯娶了受害者就可免判刑 因为受害者成了妻子 很荒谬的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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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blong002 于 2016-04-22 18:13 发表


== 所以这就牵扯到一个问题——给人民带来害处的恶法是否算要遵守的法律?
这种东西 我只能说 见仁见智而已

好比如 最近 隔壁住户天天送我免费二手烟过来 我跟他吵(基本上 我有X人的欲望了) 赶客 对方报案
他仅用自己是受害者身份报案 因屋主没说不可抽烟 那 加害者身份怎么说 你送二手烟过来我房间耶
警方的结论 你要住在我隔壁 你就不准抽烟过来我这 要用法律保护他自己 最后他也只能站回原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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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blong002 于 2016-04-23 16:42 发表


== 本来就是他不对嘛。毕竟二手烟这东西是由他这边开始的。自然是他不对……
所以 法律不是没有人性 而是当时可能没有顾虑到可能或意外的情形
比如 好像是新X坡新闻吧
女性(女方以为对方是男性)用假阳具性爱 忘记判啥罪名了 总之逃过一劫
根据法律定义 【用人的阳具以外物件插入女性私处】 这个【人】指的是男性的定义 不包含女性 所以此法律不适用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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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blong002 于 2016-04-24 14:53 发表



== 这个不出奇...毕竟法律是以国家这个范围来划分的.
有的国家对偷窃判得不重,有的国家则判得很重.

关键只在于立法的那群人是如何理解法律这东西的.. ...
確實 有些國家廢死 有些則堅持不廢 同道理
從最近的詐騙事件看出不少差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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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blong002 于 2016-04-25 07:15 发表


== 就我个人来看,还是希望刑法能严厉点..毕竟如果犯罪都不会被罚.或者不痛不痒地免惩罚.

岂不是鼓励人犯罪?这就失去了法律的原本作用..
運毒販毒是死刑 還不是一堆人繼續做
只不過通通都是替死鬼 被人騙運毒 看看年年有多少人中招 別太相信人 何況才認識沒多久 甚至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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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blong002 于 2016-04-25 18:03 发表


==所以就算是死刑也有人做。何况没有死刑?

毒品的危害真是很大,与毒品斗争真是一场漫长的持久战……
死刑對被騙運毒者而言 有很大的道德爭議點就是

毒品 今年其中一宗就破了有史以來整年的毒品份量
最近的報導 本土的毒品來源有中印兩國

有些人除了用錢誘 為控制跑腿之類的 甚至毒誘 現今社會越來越淪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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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blong002 于 2016-04-26 11:33 发表



-- 没办法。被骗运毒品的人只能自己提高警惕……听说伊朗的机场一进来机场就是一个警告偷运贩毒的人处死刑的标语。
伊朗是毒品輸出國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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