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leyyee 于 2016-05-18 23:49 发表
两国的法系本来就不同...
美国由于是海洋法采取的是根据案例制定法律
而重视解释的大陆法在制定过程中往往要花更多的时间进行研究
不过真正的问题确实还是出在执行层面
缺失一个真正的法治监督环境才是根本原因吧 ...
認同這樣的說法
我這的法律 制定上是很好的概念 但 根本上就幾乎沒有執行
比如 改教孩子歸屬問題 N年前就有一套制定好的法律 但結果根本沒有執行 導致這類問題持續不斷發生 結果出現兩種法庭兩種判決起衝突
最近 呼籲制定相關法律 我看 結果有沒有執行才是重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