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个人观点看法了.呵呵.
2017年12月15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一起24人团伙“套路贷”案件在闵行区法院宣判,24名被告人分别因犯抢劫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十三年至一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十万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金。其中5名主犯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案件虽已宣判,但本案中被骗女大学生小蓉的遭遇,却值得所有人警惕。她是如何踏进“套路贷”陷阱的?记者走访并整理了全过程。
2016年3月,小蓉在一次同学聚会中与高大英俊的单某相识。在聊天时,小蓉无意中透露,自己的父母已经以她的名义购买了两套房产。聚会之后,单某对小蓉展开了热烈的追求,年轻的小蓉很快陷入爱河。
不久,单某告诉小蓉,自己的好兄弟出了交通事故,急需10万元赔偿对方。看着心上人愁眉不展,小蓉心里也焦急万分,但自己只是一个大学生,不知能帮上什么忙。见时机成熟,单某提出:“我认识社会上的大哥,请你去借点钱,救救急。”同时还一再承诺自己会还这10万元,“今生今世都不会忘了你的恩情”。
小蓉答应了单某的请求。随后单某带小蓉联系了贷款中介韩某,韩某核实了小蓉的身份、资产情况后,又指导她如何应答贷款公司的提问,随即联系了贷款公司。
2016年4月19日,小蓉在几名中介的带领下,来到了聚鑫公司,双方谈妥以25%的利息,借款10万元,期限一个月。可到了签署合同时,小蓉却发现借款合同上写着借款25万元。聚鑫公司的人和中介称,写翻倍借条是“行业规定”,对企图赖账的人起震慑作用。如果小蓉到时按期还钱,就只需按照实际约定的12.5万元还款就可以了。
七八个人围着小蓉你一言我一语,单某又在边上催促小蓉赶紧签字,涉世未深的小蓉就这样被催促着稀里糊涂地签了字。第二天,小蓉被带到银行,聚鑫公司的人将25万元现金打入小蓉的账户后,又要求小蓉当场取现,并把小蓉取现的经过录制为视频。随后,聚鑫公司的人向小蓉要回了15万元,留给小蓉10万元现金后离开。接着,在场的中介张某、韩某,以及小蓉的男友单某等人,又以中介费、服务费等各种名义从小蓉那里拿走了9万多元。
半个月后,韩某等中介人员与聚鑫公司又故技重施,再次诱骗小蓉签下人民币25万元的虚假借条,上面的情形再次上演。
就这样,小蓉前后签订了总额50万元的借款合同,实际拿到手的却只有一万余元。更令她措手不及的是,在签完这两笔合同之后,生死相许的恋人单某突然人间蒸发。爱情说没就没了,可这欠的债哪是说还就能还上呢?
眼看着一个月期限就要到了,小蓉简直惊慌失措。就在这时,又一个贷款中介找上了小蓉,说能帮她代还款项。5月14日六神无主的小蓉被带到了博得公司。博得公司人员在实地看房、考核资质后,同意代小蓉偿还之前的50万元债务,并约定借期六个月,月息6%。但到了签订合同时,又是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名义,要求小蓉签下134万元的借款合同和名下房产的租赁合同。并到银行走账、取现,录制了借款视频。
虽然约定了6个月的借款期限,可刚过了两个星期,小蓉又被带到了鑫哲公司,再次以偿还欠款为名签订了500万元的借款合同。
9月,鑫哲公司以追偿借款为名将小蓉起诉到了法院。在法庭上,鑫哲公司出示了小蓉亲笔签署的借款合同、公司的银行走账记录、小蓉的取现视频。面对这些证据,小蓉只觉得自己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就这样,在短短半年的时间内小蓉的借款就从实际到手的1万多元垒高到了500万元,贷款公司和中介不仅起诉要求其归还高额借款,还对其名下的房产申请了查封。
2016年10月,万般无奈的小蓉只能到公安机关寻求帮助。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并最终侦破这起案件,小蓉才明白自己遭遇了一起典型的套路贷案件。所谓的“男友”单某其实也是犯罪团伙的一员,他正是在得知自己名下有房产才展开追求,目的就是引其进入这一“套路贷”的陷阱。
小蓉并非首个遭遇“套路贷”的大学生。此前曾有大学生被不法分子获悉家中动迁名下有房产后结交多名“兄弟”,这些“兄弟”生意遇困难时游说该大学生出面“借贷”,结果陷入套路贷陷阱。 根上海警方侦破的“套路贷”案件,不法分子大多瞄准的正是这些有一定经济基础,但社会知识相对欠缺且自控能力不强的群体。